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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월 27일

    Before Sunrise / Before Sunset


    “《下一站天国》是一首情歌,但在题材上却似《春光乍泄》的下集般,《春光乍泄》是日出前的故事,而《下一站天国》则是属于日出后,日出后便不能再见,要见的话就要在天国。”
    ——Anthony Wong
    及时行乐的人要的是“春光乍泄”,悲观宿命的人说“下一站天国”,电影感受,可以如此不同。而我刚好注意到影片男女主角在维也纳共度的那晚是6月16日,是不是很戏剧化?
    续集"Before Sunset"里密不透风的二人对话看得我有点累。九年之后,时过境迁,两人再度见面,一方面彼此都有很多话想要迫切地告诉对方,另一方面又各自藏了一些心机,试探及顾虑,都是有的,所以聊着聊着就有些心不在焉,一个话题接着一个话题,突然的跳跃、中断,又或是不着力的补充、解释,刻意的周旋。。。所说的都不是想说的,想说的都是没说的。这与"Before Sunrise"里两人初相遇时的天南海北又是不同,那时是一见倾心,一拍即合,兴奋与喜悦溢于言表,自然而然将许多许多话题拿出来尽情分享,而且没有负累,不存顾忌,于是One Night Stand也顺理成章,甚至可以说,天经地义。
    原来时间留给我们的是顾忌和周到,却带走了原来的勇气和自由。这个交易永远不公平。
     
    1월 19일

    女侠快跑

    zz说:在随意情况下走过60步所需的时间重庆人需要12.3秒,北京人需要12.6秒,上海人需要27.3秒,广州人平均只需要10.8秒时间,调查发现,广州人60步距离最快的只需要7秒多,就像小跑一样。
    我不是广州人,可我生活在广州,于是,每天我踩着7cm的高跟鞋、以6步/秒的步行速度、80下/分钟的心跳速度穿越广州的大街小巷,我开始忘了我来自云南,那个中午11点还有人提着画眉遛鸟吃早餐的地方。可见环境是多么的能影响人的思考和行为方式,身在其中你就会不由得忘了自我,忘了习惯,忘了坚持,甚至忘了身体的疼痛。。。最后可悲的被同化。
    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部德国电影《罗拉快跑》,一个女人如何拼命尽力的抢救她的爱人——一部令人屏息、兴奋的影片,爱欲生死在我心里完全改观,所有抽象的概念变成一个具体的动作“跑”。。。只有二十分钟,罗拉必须筹出十万马克,并需狂奔穿梭于城市中拯救爱人。她做到了!罗拉凭着她的热情打破环绕周围的固定规则及世界存在的既有标准。如果说爱的力量可以移山,那么她真的可以。
    罗拉开始快跑!罗拉在爱情和死亡面前分秒必争地跑着,穿过走廊、扶梯、天桥、人行道、慢车道、快车道,去银行去赌场,勇气挽不回流逝的时间。最初,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奔跑的女人,我只是想着一个奔跑着的有生命力的女人,可后来我仰脸看着天空脑海突然划过四个格子……罗拉为什么选择狂奔而不是打的?
    因为这是电影,只有奔跑才能尽可能挥发出人的情绪,热烈强劲,速度里是灼人的焦急和无尽的勇气。爱与命运,偶然与必然,人生不是一个轮回,时间在奔跑中穿梭,哪怕还有一线希望,也要用狂奔的姿势来诠释和拯救命运,这正是高出于生活的现实。
    其实我又何尝不在疲于奔命,只是我的目标模糊而遥远,罗拉是幸福的,她依靠奔跑来拯救未来,有爱才有未来。这是人生来就有的本能,仿佛一切生物,在最危急的关头用奔跑的姿势来解救自己。
    也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始需要才创造了快跑的罗拉,速度可以看作是人类情绪的宣泄和救赎。没有上帝,上帝只在我们心里,我每天在近乎奔跑的速度中乞求上帝帮我这一次,但没有人关心我为什么焦急万分因为没有人能帮我。人生就是这样孤立——想想谁能帮你?
    一切的可能一切的希望一次次在脑海中被否定,最终没有谁能够成为我的救世主。擦身而过的每个人也许无关痛痒,却都因为这偶然性而变换了其生活历程,街边的乞丐,BMW上的老男人,7—11里的店员。。。我奔跑向自己的命运,只能试图用速度来完成我的命运之路,一切都是可能发生的,我别无选择地奔跑,只在悲剧发生的那一刻,我觉得有权利喊停。
    于是,故事重头开始,就当一切都还没有发生,我们再次选择新的游戏规则。仿佛电子宠物永不会死,换一种玩法,游戏还叫“女侠快跑”。唯一不能选择的是,命运必须在奔跑的速度中争取。
    1월 18일

    man,woman or human ?

    齐泽克说,同性恋者通常更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进程,原因就在于,只有当同性恋在法律和风俗上都不见容于世界的时候,他们才能获得独特身份的确认,也才能获得快感。
    一天,一个朋友对我说:XX也喜欢你们家老黄了!
    我冷淡地近乎残酷地回了一句:关我什么事,我并没有要寻找同好知音地意思。
    仔细一想,我也是如此,似乎只有处于地下状态时,才能获得独特的价值,一旦被合法主流化了,反而不那么激动人心了。
    原来我一直都有这种边缘意识,情愿把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灵魂放在一个气球里,让它不断上升上升到一个自以为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享受那种看似高出不胜寒的快乐。套用李安一句很不适合的话:“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但我现在却觉得放在这里是那么的适合,原谅自己的语言贫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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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论
    在阿尔弗烈德·查尔斯·金西的男性性行为和女性性行为中,一项试验要求受访者从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对自己进行评估,然后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西认为大部分人群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只偏向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相反的,只有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
    开始质疑我的判断我的价值观。。。
    BI在我心目里一直是“逃避”和“借口”的代名词,一个人要是连自己喜欢男或女都不确定,那他还能确定什么呢?我不是无情之人,我明白感情是多么的变化无常,也明白感情是多么的难以控制,但这并不说明你有理由不去正视去面对它;更多的人说自己是双性恋,说白了就是男男女女随便爱,男男女女随便上,“双性恋”成了隐藏欲望放任欲望的借口,与其说“双性恋”倒不如说是“性恋”,爱上的只是性本身,男或女可能在这里确实是不重要了,就像那些扒下任何一个人的裤子,不管发现什么都会得到满足的人。
    于是,我不得不质疑阿尔弗烈德的结论,人之所以称为人而不是动物,除了能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外,更重要的是人有更高级的情欲,这种情欲是可以被自己控制的,若不是如此,就算能制造再高级再先进的工具,却像某些动物般无性别交配,那我们还是只能停留在动物的级数。
    所以,异性恋我接受,同性恋我接受,双性恋我恶心。
    1월 17일

    爱上一个人还是一类人?

    如果喜欢的不是所谓的主流。
    如果碰巧喜欢音乐,喜欢电影,还喜欢足球。
    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音乐世界里的anthony wang,电影世界里的Johnny Depp,足球世界里的Philippo Inzaghi。只要喜欢其中一人,就会理所当然地喜欢另外两人?
    起初我也不以为意,对三人只是分别欣赏,没有去想他们有什么共同之处或是存在某种必然联系。
    后来越来越发现不是这么回事,他们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类人?除了他们三个之外,我能想到的还有Dave bowie,L'Arc~en~Ciel,Hedi Slimane和他的Dior Homme。他们都在不同领域做着不同的事情,他们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可是他们都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那么,这仅仅是巧合么?我所能想到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你爱一个人,会不会就很容易爱上那类人?或者,你爱某一类人,其实爱的是一个人?
    于是,凡事都要下一个ENDING的我又岂能错过这个惊人的发现:
    它要有悲天悯人的心态
    它有完美的细节和末世情节

    它用双重的性格武装自己,时而高调耀眼华丽,时而低调朴实简洁
    它伴随着独特的精神世界
    它自我而不世俗
    它有淋漓尽致的姓仰
    它带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纤瘦
    它充满了原始的性别暧昧的影像
    它装著庞克的颓废灵魂
    它对逝去的过去有刻苦铭心的怀念
    。。。。。
    他们是一类人不如说是一个人~
    1월 13일

    因为懂得,所以世故

     
    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被我在心里判了死刑
    我不止一次地说过,我讨厌话多的人,尤其是废话多的人。当然,废话是没有评判标准的,别人认为的金玉良言,也可能被我当作废话。
    我也不止一次地说过,我讨厌样子衰的人,尤其是衰人还要作怪。当然,衰人也是没有判断标准的,别人眼里的性格,在我这里可能就是衰人的特征。
    我更是不止一次的说过,我讨厌傻B的人,尤其是傻B还要自作聪明。当然,傻从来也没有判断标准,别人眼中的天真单纯,在我眼里可能就是傻里傻气。
    也许,我不确定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但我一直都很确定,我讨厌什么样的人。很早以前我就在想,我要不要写一篇好像《那些我讨厌的男人和女人》之类的文字,但我思量了好久,终究没写。我毕竟也不是尖酸刻薄之人,偶尔挑剔一下,自娱自乐一下就够了;再就是讨厌这事也不宜太高调,在心里为那些你讨厌的人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就OK了,这世界还有更多的美好在等我们呢。
     
    当不再年少无知,就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
    曾看过一篇影评,印象深刻,今天特地找出来,摘录开篇的一段:
    “和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苏菲玛索一样,几乎每一个男人心中,也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芳芳。电影使大多数人确信:苏菲,就是芳芳;芳芳,也就是苏菲。”
    太狗屁了.......与其说这是写影评,还不如说是某些男人的集体臆想。我们可以注意其中的断句和标点,并试着抑扬顿挫地读一遍.........这种温吞得快没有调的论调,再数成百上千个出来都易如反掌,实在无聊得很。
    我也做过这种无聊的事,悉心记录着青春期的分泌物,可是大彻大悟远比想象来得突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越来越害怕无病呻吟顾影自怜,对那个人情感一泻千里也越来越反感。左眼明媚右眼忧伤,那是17岁小孩说的话,身体里长满刺的年纪,怎么样都会疼,所以人家说出来真的就是那么回事。而成年的我,应该学会收敛,懂得节制,再说这样的话,未免会贻笑大方。
    所谓山盟海誓,只是年少无知。我的纯情、多情、矫情、煽情、滥情、纵情都留在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而今,芬芳的记忆布满青苔,我也懒得打扫,任它生长好了。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我是怎么也不会了,至少从2007开始我不会了。
     
    境界
    记得在《新周刊》上看过一个关于二手的专题,其中说到“二手情感”是最难能可贵的,现在回想起来才觉得真是那么回事,天真幼稚得像一张白纸的女子虽然新鲜,却并不可贵。一旦与社会广泛接触,她们很可能迅速地被涂鸦。而二手的情感,境界已不同:因为经历,所以懂得。那种见过海啸捕过飞鸟依旧不动声色的女子,那种怀着悲天悯人心态生活的人,才可能是一泓真正的静水。
    近期在某杂志上又见到相似的言论,“但凡有点脑子的男人,都不会喜欢白雪公主。白雪公主没有任何人生历练,是最没型没款的女人。”
    因为经历,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世故。“懂得”说的不是眼界,而是境界,懂得是一种丰满圆润的状态,是一个人智慧的顶峰,是一个人阅尽人间沧桑后的一种大度从容。它不媚俗,不盲从,对挫折处之泰然,对恭维、掌声、鲜花报以淡淡的微笑。它淡泊宁静,散发着灵魂的香味,它是生命运作到一定程度之后,所达到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理想境界。所谓“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说的不是眼界,而是境界。
     
     
     
    1월 3일

    最好的时光

    什么是最好的时光呢?
    是张震、舒淇的爱恨纠缠?还是那种永远不会重来的巨大的幸福?
    不!都不是,还有自由,年轻,激情,希望。。。这就是我最好的时光,它的美好,不是因为那美好的一刻,相反,因为我们永远失去了它,只能从回忆里寻找它的踪迹,这才是它之所以无限美好的原因?
    no!no!no!no good old days~不希望等我成了标本才发现它的美好,所以,现在是我最好的时光ing,一切在当下!最好的女人,最好的生活,最好的年代。
    2007来得很快,和春天一样快,你还不曾意识到,那些清晰的绿叶就来到了。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它们就迫不及待的占在你的面前,像坐了下世纪的飞行器一样的迅捷。所有的人都在说:让我们告别吧!这是我们最好的时光。
    这是我们最好的时光!我夜晚里胡乱的想,想明天以及更远的明天。也想明天自己是不是还是会醉,总之,我在自己的世界里神游,没有工作、没有烦恼、没有明天,以一切我喜欢的状态所出现。
    我在梦里醒来,夜和别的夜晚一样,它们都太短。很多梦做到一半都被那样的喊声中断了。不是前程、不是工作、不是金钱、不是爱情,她的声音在走道里清脆、划破空气的阻力,穿越了被踢过的门,传到了我的耳朵里:“8:30了!起床了~”
    好吧!上班!作孽的公车!拥挤的人群!过马路时的一根烟。。。忙忙碌碌,碌碌无为
    我不特别~我心高气傲~我没有BMW~我没有花不玩的钱~我甚至连正式工作都没有。。。可是我不得不说这是最好的时光,我努力着,混乱着,就像一条鱼,明明在水里,却像干涸般挣扎,挣扎的乐趣,挣扎我过于旺盛的精力,挣扎我的好时光。
    最好的时光,就好像冬日的下午照射到脸上的阳光,温暖耀眼~